服务内容与标准
联系我们
江西顶呱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免费客服热线:18679936888
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408号梦时代广场7号楼2309-2312
服务项目流程指南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导语:建市[2015]10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温馨提示:我公司可以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等相关专业承包资质和设计专项资质;
如需咨询或者合作可与我公司专家联系:江西诚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资深专家 周经理 0791-86206559 18172818388
前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通知:
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申请换证。
三、已取得二级及以下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在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可按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升级。
四、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换证办法,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制定。
五、自2015年7月31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资质延续申请;自2015年8月15日起,我部停止受理按原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资质延续申请。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同时废止。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7月14日
相关推荐内容:四项一体化资质取消了,那么就来看看专业承包资质和设计专项资质:
我公司可以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等相关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设计专项资质,在整理资料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机械设备发票方面,我公司代理费用里面全部包括,企业没有或者需要购买的,都由我公司承担,在人员方面的优势,例如:中级职称类工程师,不用企业找人员挂靠,全部由我公司处理,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在审批部门关系方面,拥有良好的关系,一般相关资料都是先做好给到审批领导核查之后,没问题了再报进去,所以在通过率方面都是100%,欢迎需要办理的或者需要咨询的企业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施工类:
- 2015年最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2015年最新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2015年最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2015年最新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设计专项类: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信息来源: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资料整理:江西诚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